法警上門收樓 與母反抗
涉事豪宅位於杭州春江花月小區內,面積約二千二百平方呎,共有四房一廳。張婦多年前以二百多萬元買下後,樓價一直上升。兒子和陳姓女子結婚後,張婦把豪宅讓給他們暫住,自己搬回娘家。張婦在媳婦家鄉嘉興買下一套物業,登記在兒媳名下。
但張婦要求二人搬到新家居住時,陳女拒絕,又讓自己的父母搬進豪宅。張婦告上法院,法庭去年四月裁定,張婦有權收回物業,但考慮到陳女當時懷孕五個月,故要求她在六個月內搬走。惟限期過後陳女拒絕搬走,又提離婚,要求豪宅及嘉興新房全歸女方。張婦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上周四,法官到豪宅執行強制令,陳女母親因激烈反抗被法警帶走,陳女默默抱女兒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