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助洗黑錢 在港判監4年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分行前行長許超凡、許國俊和余振東挪用銀行公款案,三人於○一年先後潛逃至美國,最終仍難逃法網,分別在中國和美國服刑。除了許超凡在美國被判監外,其大舅鄺華甫亦因協助洗黑錢,於一四年八月在香港被判監四年。

一九九四年,時年卅歲的許超凡成為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分行的行長。至九八年,他利用職務便利竊取銀行資金,其後通過運作讓余振東、許國俊等人先後繼任行長,以掩蓋罪行。

銀行於○一年發現銀行款項不翼而飛後,終揭發案件。惟在中國當局採取行動前,三人偽造假香港護照申請美國簽證,並與家人潛逃至美國,直到○四年於美國落網。余當年自願返回中國受審,被判監十二年。

許於09年在美判囚25年

許超凡於○九年因詐騙、洗黑錢及欺騙等罪名,在美國被判監廿五年;許國俊亦被判監廿二年,兩人的配偶則分別被判刑八年。許超凡的妻子鄺婉芳已於一五年被遣返回國。

至於鄺華甫則被控在○○年一月至○一年五月間,在本港處理總額逾二億七千八百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情指,許超凡等人在九二至○一年間,先後擔任該開平支行的行長,期間將部分盜取款項流入鄺在港戶口處理。鄺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因此被判監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