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局促提交報告
惟成大醫院洗腎室人員在事發後,僅做內部檢討改善,並未通報院方。台灣的衞生局昨到該院了解事件始末,要求改善並提交檢討改善報告。
局方指出,已經加強督促該院,要求所屬醫療人員應加強病人安全通報觀念,並責請該院透析液空瓶勿回收再利用,並積極要求醫護人員應落實標準作業流程、定時稽核。同時,要加強相關職員教育訓練,避免類似事情再度發生。
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違者可被處五萬元至廿五萬元新台幣(約一萬三千多至六萬五千多港元)罰鍰。衞生局將持續了解該院是否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