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黑首領囚19年

中央統一部署的掃黑除惡及嚴打「保護傘」的專項行動,要求對涉黑人員速捕速判,以達震懾之效,各地的法院近日就涉黑涉惡案陸續宣判。其中陝西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5日)就一宗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終審判決,十二名涉黑被判入獄,其中黑幫頭目張濤重囚十九年,沒收財產四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五十五萬元,其餘人被判囚一年十個月至十三年半不等。

案情指,四十五歲的主犯張濤於二○一二年初成立多間公司,形成了分工明確、層級分明的涉黑組織,人數一度從十人左右發展到六十至七十人。該組織使用暴力、威脅等方式,在西安市多個屋苑收取多家單位和個人管理費,強迫裝修人員購買其公司沙石等,甚至向小販收取保護費,以獲得非法利益。

經查,張濤為首的涉黑組織長期在當地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並涉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近四十宗違法犯罪活動。

稱霸一方 成員紋身穿黑衣

該組織成員均紋身、黑T恤、平頭,外貌特徵十分明顯。截至二○一五年六月,該組織共獲得非法利益超過二千萬元。公安機關於同年六月,將張濤等十二名疑犯拘捕。前年十二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主犯張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多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其餘十一名被告分別判處一年十個月至十三年半不等的刑期。宣判後,張某等十人不服並提出上訴;西安中院受理後認為,原判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周四遂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