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政協副主席 認受賄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前政協副主席劉善橋受賄案,昨日於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庭上公布,劉自二○○九年起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總額逾一千七百九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劉善橋進行最後陳述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同日,內地傳媒報道,人民日報四川分社前社長鄭德剛,日前被廣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起訴。據了解,鄭德剛長期在四川任職,更曾因在四川汶川地震期間積極參與救災,而獲評為「抗震救災先進」。

西安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囚12年

另陝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就西安市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趙紅專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趙十二年有期徒刑,並處二百萬元罰款。宣判後,趙表示認罪,當庭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