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二○一六年轟動一時的北京十六歲女生姚金易,慘遭同學王禕哲在學校課室內強姦後勒死,一審去年判處王罪成無期徒刑後,王提出上訴。姚的遺體因作為重要的證據而被冷藏近兩年,在二審結果未宣判下,其母決定在上周四清明節當天將女兒遺體火化。
姚母希望以此寄託哀思,讓女兒的朋友與同學跟她作最後道別;姚母還稱,只能接受王禕哲判死伏法,否則會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報復。
案發當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姚金易在學校課室內被王禕哲強姦,王因怕被告發,於是勒死姚;王於翌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並承認殺了姚後搶走其手機,但否認強姦,又指姚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去年一審認定王罪成,判處無期徒刑,王隨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