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彥宏掌舵的內地搜索引擎百度又惹官非!被形容為內地「互聯網專利第一案」、由搜狗等起訴的「百度輸入法」六宗專利侵權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日前就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裁定「百度輸入法」在其中三案構成侵權,判決百度停止侵權。
該宗「互聯網專利第一案」的原告方分別為搜狗科技公司、搜狗信息公司、深圳世紀光速公司等,部分案件為專利權人和普通實施許可的被許可人共同起訴,而被告方則為百度網訊公司等。該案的原告合共提出十一宗侵權案件,其中五宗由於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撤訴。
至於餘下六宗受理的侵權案件,原告一方在每案中索賠金額均為一千萬元人民幣。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後於今年三月廿九日宣判,認定六案中的「輸入過程中刪除訊息的方法及裝置」、「獲取新詞的方法、裝置以及輸入法系統」,以及「至少兩種語言混合輸入的方法和輸入法系統」,「百度輸入法」均落入專利權保護範圍,構成侵權,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至於「中文詞庫更新系統及方法」、「網絡資源地址輸入的方法和輸入法系統」,以及「在中文輸入法中恢復候選詞順序的方法及系統」三案,則未構成侵權。
鑑於六案同時審理、同時起訴,而且侵權賠償數額較高,涉及輸入法專利損害賠償的計算較為複雜,為了節省司法資源,緩解當事人舉證負擔,提高審判效率,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決定僅對「侵權成立與否」的部分事實依法進行審理,並首次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採取「先行判決」。「先行判決」為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三的適用提供了案例,是對「符合知識產權訴訟規律的裁判方式改革」有效嘗試。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