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身負多宗命案的江西景德鎮樂平市男子方林崽,被控殺人、強姦、綁架、搶劫及強制猥褻婦女五項控罪。案件昨日在景德鎮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方林崽五罪合併被判死刑,並罰款三萬元人民幣。此案最受關注的,是方林崽雖向警方自認是二○○○年的「江西樂平姦劫命案」真兇,但檢方未有追訴。
方林崽於一一年落網後,警方通報指他涉及綁架、強姦、猥褻、搶劫及殺人等十四宗案件。經查發現,自○四年以來,共十多名女性遭其侵害、另有四人死亡。
及至一三年十月,方在庭審時自認是樂平姦劫命案的真兇,成為該案轉捩點。一五年七月,江西高院決定立案覆查,並於前年四月再審該案,同年十二月對因涉該案而被判死緩的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四人撤控,宣判無罪。
在昨日庭上,方仍咬定自己是檢方未有追訴的樂平姦劫命案的真兇,同時否認檢方追加、在九九年九月九日晚發生的搶劫、強姦及殺人案。根據判決書,方倘不服有關判決,可於十天內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代表律師表示,他將與方商量後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