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轟動全國的遼寧官場賄選案再有新發展,該案第四名因拉票賄選落台的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科,被控受賄三千六百五十九萬元(人民幣‧下同)及行賄多名官員一百八十六萬元,昨日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檢方指控,李文科在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擔任遼寧省農牧業廳副廳長、農業廳廳長、營口市市長、鐵嶺市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及地位,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職務調整、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收受大量財物達三千六百五十九萬元。
另外,李文科為獲推薦為遼寧省副省長及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選,先後向五十五名廳級以上幹部行賄。據悉,李文科當庭認罪及悔罪,法庭遂宣布擇日宣判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