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六十二歲吳姓婦人透過人工受孕,上月底自然分娩,成功誕下一名男嬰,創下當地自然產的最高齡紀錄。由於該產婦是停經後再接受人工受孕,事後有外界質疑此舉涉嫌違反《人工生殖法》。台灣的國健署表示將了解情況,同時檢視現時人工生殖法是否需要修正。
衞福部表示,考慮到女性停經年齡不一,法例並未規範接受人工生殖夫妻的年齡。但根據《人工生殖法》,夫妻須符合部分條件,醫療機構才能實施人工生殖,當中一條為「夫妻一方確診為不孕症」,但法例沒有定義。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組長陳妙心表示,國健署會邀台北長庚醫院及為吳女士進行人工受孕的診所醫生了解;亦將諮詢專家,討論女性停經後是否算不孕症,或有無倫理爭議。若專家的共識為「停經不屬於不孕症」,未來則會以此作為教案,禁止醫生替停經後的女性進行人工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