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敗遺禍害 復仇殺人成義士

今年春節,內地最轟動的新聞莫過於「為母復仇殺人案」,大年三十,陝西南鄭縣一名叫張扣扣的男子持刀殺死鄰居一家父子三人。由於他是為了二十一年前母親被殺報仇,且不傷婦孺,輿論因此一面倒稱其為「義士」、「英雄」。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同情,張扣扣殺人無疑也不是無緣無故。如果不是曾遭鄰居欺凌,如果不是少年時目睹母親被鄰居的兒子打死,如果當年殺害張母的兇手能得到法律應有嚴懲,這場滅門慘案也許可以避免。

輿論之所以同情張扣扣,原因主要是官方披露的訊息太少,人們更願意相信張是為母復仇;人們寧可相信當年法院對張母被殺案的判決不公正,畢竟殺人犯只被判入獄七年,民事賠償不足一萬元;還有消息說,殺人犯實際只服刑三年。再就是,中國傳統的復仇思想根深柢固,雖然內地一直在推進建立法治國家,但民眾依然不太相信司法。

法制教育 依然薄弱

其實,正是當年法律的缺失才導致張扣扣今天報仇殺人;正是司法不公,張才自己出手尋找公道;正是法律沒有為張母伸張正義,才致使張扣扣拿刀自己替母伸張正義。

雖然張扣扣的暴力行為明顯屬於違法犯罪,但社會輿論卻力挺,表明司法腐敗和法治缺失的遺禍仍在為害社會。「法治死則復仇興」,這是千古不變的規律,該宗慘案因此注定不可避免,即使今次或可避免,仍難以保證今後不會在其他地方發生。

不可思議的是,全國媒體和網絡對案件的炒作和討論愈來愈偏離嚴肅的社會話題,相關法律專家、學者們紛紛擺出一副替天行道的嘴臉,鼓吹復仇殺人無罪,因為對方是暴力在先,死有餘辜。曾經拚命宣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媒體和網絡,也極力讚揚復仇是英雄行為。

所謂「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長期以來,內地官場腐敗導致社會恃強凌弱,各類矛盾激化,司法腐敗又頻頻製造冤假錯案,法律表現似乎並不保護弱者,只保護違法者;雖然中共十八大後強調依法治國,司法改革,但民眾看到的卻是貪官免死,懲處貪官比以往更輕,雖然糾正了一些冤案,卻放過了製造冤案者,令百姓對司法依然缺乏信心。

另一方面,張扣扣殺人案件也反映出內地法制教育的失敗和社會缺乏關愛,張扣扣當年目睹母親被殺,顯然當時無論是學校和政府都缺乏對受害人家屬予以必要的關懷和協助,而張之後參軍,據說目的只為復仇殺人,凸顯部隊教育也有問題;如果解放軍部隊再出幾個張扣扣,後果實難想像。但願當局能引以為戒,加快依法治國步伐,杜絕再有這樣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