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獄353日三星太子獲釋

南韓三星集團「太子」、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鋃鐺入獄三百五十三日後,高等法院昨日(5日)出乎意料地推翻他五宗罪的其中四宗、包括賄賂前總統朴槿惠的罪名,改判入獄兩年半、緩刑四年,與另外四名三星高層一同當庭釋放。法官把矛頭指向朴槿惠密友崔順實,指她為此案罪魁禍首,李在鎔只是被脅迫而賄賂二人,於此案中亦找不到政商勾結的證據。判決令南韓民眾嘩然,認為彰顯政府無力懲治犯事的財閥。

脫四罪 四高層亦獲釋

李在鎔上庭時自行步入法院,他獲釋後滿臉笑容、精神煥發地離開,並向看守人員微微鞠躬。自去年二月十七日被捕後,李在鎔已身陷囹圄近一年,他步出法院後向記者表示:「過去一年是寶貴的一年,我利用這時間自我反省。」隨即登上隨從準備好的房車,前往醫院探望臥病多年的父親、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三星的四名高層,包括未來戰略室長崔志成及次長張忠基,均被改判緩刑,當庭釋放。

法官鄭亨植在判詞中指:「雖然三星有向朴槿惠崔順實行賄的問題,但沒有證據顯示這是李在鎔為繼承三星經營權而作出的行為,而是總統向企業索賄所致。」法官指,李在鎔未有明示或暗示要求朴槿惠給予好處,又指他無法拒絕賄賂要求,是被脅迫付款,並考慮到他退還相關賄款,故改判他賄賂朴槿惠罪名不成立。

法官又補充道,一審法院認為此案是典型的政商勾結,但高等法院認為該案難以找到政商勾結的痕迹。法官指崔順實借朴槿惠之勢力追求一己私利,又因扭曲的母愛逼李在鎔資助其女兒,是壟斷國政的主犯。

資助鄭尤拉 維持原判

李在鎔早前被判行賄、貪污、非法轉移資產至海外等五項罪名成立,原本判入獄五年。辯護律師向記者表示,尊重法院的勇氣及智慧,但為了洗脫有關資助鄭尤拉的賄賂罪,會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在二審中,檢方原要求向李在鎔加刑至十二年,相信亦會向最高法院上訴。韓媒認為,李在鎔行賄案將影響朴案審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