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前代理書記、前市長黃興國受賄逾四千萬元,在去年九月被法院判囚十二年。據官方媒體報道,天津市委巡視機構其後重點「肅清黃興國的惡劣影響」,發現黨組織存在問題二千八百六十二個,有一百一十三名處級以上幹部受到立案審查。同時發現部分單位和黨組織「肅黃」不力,責令廿九個黨委重新召開民主生活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