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支持同性婚姻修法,被政團「安定力量」批評他違背選民意願,遂提出罷免其立委職務。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昨舉行,雖然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但不達到選民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故罷免案不獲通過。根據規定,未來不得再於黃國昌任期內提出罷免。
據了解,新北市第十二選區有逾廿五萬名選民。黃國昌昨早九時許已抵達票站投票,被媒體記者重重包圍,黃國昌幾經辛苦才擠進投票所,依程序完成投票,未回答提問便匆匆離去。新北市選委會指罷免案投票人數為七萬零九百二十四人,投票率百分之廿七點七五,有效票七萬零四百四十一票,其中同意票為四萬八千六百九十三票,不同意票為二萬一千七百四十八票。由於同意票數未達選民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的六萬三千八百八十八票,故罷免案不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