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昨早通過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決定,在新規定下,北京市五環路以內區域由原本的「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更改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意味着日後就算在大時大節,五環路以內區域也禁止放煙花。
規定還提到,五環路以外區域,由區政府劃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而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上午七時至凌晨零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北京當局於一九九三年通過了《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二○○五年對原有的禁放政策作了調整,又在二○一○年根據國務院二○○六年初頒布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一致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