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區污染 1140人問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環保部網站公布,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去年七、八月間,組織對內蒙古、黑龍江等八個省(區)展開環境保護督察,於去年底向各省有關部門提出一百個生態環境損害追究問題,各地共有一千一百四十名官員被問責,包括一百三十名「廳官」。

中央共派出八個督察組,到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省(區)巡視。被問責官員除廳級幹部外,還包括五百零四名處級官員,其中正處級二百四十八人。在問責過程中,有十二人被移送司法機構、一百七十八人遭黨紀處分、五百八十四人遭行政處分。

從各省區情況看,河南被問責官員最多,達二百二十七人。內蒙古被問責的廳級幹部最多,達廿七人。被問責官員遍及環保、水利、國土、林業等環境保護工作相關部門。據內媒報道,一些企業環保意識薄弱,破壞生態,是導致相關部門官員因保護不力被問責的主要原因。例如內蒙古一些石化企業和發電廠違規使用地下水,反映水務局監管不力;黑龍江一家煤氣公司未獲環保驗收即已投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