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潮州王」的前廣東省潮州市長、前政協主席湯錫坤貪腐案,其中一名為其收錢的共犯、六十二歲廣東商人鄭烈城,近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裁定受賄罪名成立,判其入獄四年、罰款三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另需變賣兩套房產折抵贓款,上繳國庫。
據內地傳媒報道,鄭烈城因買樓認識了湯錫坤。○九年時,鄭烈城陪同湯錫坤及其子湯栩,出席廣東海博集團管姓董事長的飯局。當時,管男聲稱在佛山南海有個二億元合作項目,邀請湯栩參加,且「只要派個懂施工和現場管理的人過去就可以了,其他事情不需要,也不需要出資」。
在湯錫坤的首肯下,鄭烈城參加了項目施工過程的管理,並充當湯錫坤與管男之間的「白手套」,方便他們進行利益輸送。至一二年該項目完工後,鄭烈城與湯錫坤對分了管男所給的五百萬元賄款。鄭烈城去年十二月因涉嫌受賄被捕,今年三月被控與湯錫坤共同受賄。
據管男案發後供稱,鄭烈城參與管理,只是個幫助湯收錢的名義,而湯錫坤要求管分他三分之一的利潤,以換取管在潮州的項目給予協助。報道指當年廣東省委巡視組進駐潮州時,曾遭「黑社會」威脅稱,「錢搞不定有女人,女人搞不定用刀」。
最終,巡視結果揭出當地兩任市長湯錫坤及盧淳杰均涉貪。而鄭烈城被判入獄四年,需變賣兩房產抵贓款。
公開資料顯示,六十三歲的湯錫坤曾任潮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六年出任市長,一二年轉任潮州市政協主席。湯錫坤前年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並於去年三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