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內地官媒昨日印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綜述》(下稱《工作綜述》) ,首次披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行後的初步成果。
官媒報道,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高度重視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及試點工作,就改革作出專題研究、審議試點方案,並為提出「頂層設計」,明確了試點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文中重點提到,北京市受監察的官員人數,自改革以來增加了七十八萬七千人,達到九十九萬七千人。是次改革將監察對象的類型擴展到六大類,包括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公職人員、由法律授權或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的公務人員、國企的管理人員、公辦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工作綜述》亦指,今年一月至八月間,試行的北京市、山西省及浙江省,亦將「雙規」場所、公安看守所改作留置場所,讓留置案件在調查及審理上能更好對接。
全面從嚴治黨亦進一步強化,北京、山西、浙江截至八月召開近百次會議研究反腐,留置一百八十三人,限制出境六百三十三人,並對八十五人提出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