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立法院周二經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僱主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應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學校延攬外國教師則向教育部申請。香港及澳門居民在台從事專業工作、尋找工作等都適用於相關規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