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前書記李嘉受賄被控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反貪腐風暴持續,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通報,廣東省委前常委、珠海市委前書記李嘉因涉嫌受賄,經最高檢指定由福建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漳州市檢察院近日已向漳州市中級法院提出起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嘉擔任梅州市委副書記、梅州市副市長、市長、梅州市委書記、珠海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今年三月李嘉已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中紀委此前通報,李嘉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進行非組織活動;頂風違紀,用公款安排家屬旅遊,多次接受私營企業安排的旅遊,在公務接待中搞奢靡之風;更篡改本人檔案並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通報亦指李嘉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