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新聞禁謀取不正當利益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網信辦周一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提出網上新聞機構的新聞從業人員 (下簡稱「從業人員」),不得利用發布網上新聞訊息等工作便利,從事廣告、發行、贊助、中介等經營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同時將建立「黑名單」;《辦法》將於十二月一日起實施。

網信辦相關負責人指出,從業人員是指網上新聞機構中,專門從事網上新聞採編發布、轉載和審核等內容的管理人員;《辦法》要求,從業人員應守法,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恪守新聞職業道德,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辦法》又要求從業人員參加教育培訓,強化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等方面的教育。

促建舉報制度

該負責人稱,國家和地方網信辦將建立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信用檔案和黑名單,並要求新聞機構建立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的從業人員加強管理和培訓;另網上新聞機構亦應建立舉報制度,及時了解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和不良從業行為,妥善處理,並消除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