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廣東河源46歲男子吳偉青駕駛電單車時,目擊前方一名老翁摔倒,遂扶對方前往醫院。老翁反指被吳男撞傷,索賠10萬元,吳男3天後跳塘自殺身亡。
2013年6月:四川達州3名小學生玩耍時看見一名七旬老婦摔倒在地,上前扶起對方,遭老婦及其家人向3童家長索賠2萬醫藥費。家長不服,四出找目擊者。同年11月警方證實老婦敲詐,判罰老婦兒子500元及行政拘留10天。
2010年11月:浙江金華青年吳俊東駕駛機動三輪車時,發現身後兩名騎電動車的長者摔倒。吳男送二人到醫院並墊支1000元住院費,對方堅持吳男致他們倒地受傷,索賠10萬元。法院一審判吳男賠償7萬元,二審維持原判。
2006年11月:江蘇南京男子彭宇在巴士站扶起一名跌傷的老婦,前往醫院檢查,反被索賠13萬元醫療費。法官一審判彭男賠償4萬多元,雙方二審和解,彭男賠償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