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性侵受害者變得更敢言及站出來捍衞個人權益,奧巴馬政府當年要求校方在處理學生的民事個案時,要採用證據優勢的法則,即只要「事實存在」的比例較「事實不存在」多,校方便該盡最大努力,協助學生原告完成舉證。惟教育部長德沃斯已向全國院校發出新的臨時指引,校方往後可要求報稱被性侵的學生,必須提供清楚並具說服力的證據。
美國國家婦女法律中心主席格雷夫斯表示,臨時指引將令原本有意舉報施暴者的受害人打消念頭,以及削弱校園安全。民主黨參議員默里批評,有關決定猶如將性侵受害人重新趕入陰影之中。有贊同教育部做法的民眾認為,舊指引令校方處理個案的手法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