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及財政等四因素評核
中國方面,深圳成為壓力最大的城市,排第四十三位,比廣州、北京和上海等一線城市為高。香港則排名第七十七位。
該研究以城市、污染、財政和民眾四大因素作為評核範疇,搜集居民總體身心健康狀況等資料,並綜合產生壓力的主要因素,包括失業率、人均負債率、塞車、公共交通和安全狀況、環境污染水平和人口密度等。深圳總分數為六點六八,比廣州(第四十四位)、北京(第五十位)及上海(第六十位)為高。
在人口密度和安全感上,深圳、廣州和北京的分數則較上海高,反映前三者人口較密集,而罪案問題也相對嚴重。香港的總分數則為五點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