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醫療業亂象叢生,部分醫生唯利是圖更是常常為人詬病。為打擊醫療機構採購及銷售藥物的貪腐現象,上海衞計委從周五(15日)起實施新規定,醫療衞生機構人員若收受商業賄賂超過五千元(人民幣‧下同)會被解僱,涉事醫生將被「釘牌」吊銷執業證書。涉嫌犯罪的更會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新施行的《上海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規定》,嚴格規範醫藥行業的賄賂行為、舉報及處罰等廿四方面。其中針對受賄的醫療衞生機構工作人員,受賄價值一千元以下的,將被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職稱評定資格等,涉事醫生會被行政處罰。
如受賄價值一千至五千元,當局將對涉事人員追加低聘、緩聘、解職待聘等處分,涉事醫生暫停半年至一年執業活動。而受賄五千元或以上、收賄或主動索賄兩次以上,涉事醫生會被解僱及吊銷執業證書。因受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從重處理。
此外,受賄人員所在科室或部門的管理人員將面臨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書面檢查,以及調整職務,其所在的醫療衞生機構亦將遭受到處分,包括一年內禁止新增大型醫用設備、床位擴增申請等。
除醫護一方外,新規定對醫療生產企業的處罰更加嚴厲。當中明確指出,對一次列入上海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五年內兩次或以上列入國家衞計委公布的「其他省區市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上海醫藥產品集中採購管理部門將在兩年內暫停涉事藥品採購資格,但短缺藥物則不在限購之列。早前上海衞計委亦整治了四十一個涉及醫托的偽冒醫療機構網站,打擊醫托歪風。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