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男姦華裔女友大學罰寫論文了事

加拿大安大略省理工大學一名華裔女大學生,近日控訴去年暑假被男友強姦。事後她向校方投訴,惟對方一再拖延處理,只懲罰男方寫二千字論文檢討。女方指性侵除令她身體受創,校方的調查過程更加重她的精神創傷。她已告上人權法院,希望校方檢討性侵案的處理方式。

華裔女學生珊晴(音譯,Shan Qin)近日接受當地傳媒訪問,傳媒隱去姓氏及樣貌。現年廿三歲的珊晴,成績為班上第一,不僅為學生會主席,曾收到溫莎大學法律學院錄取。她與相識於大學划艇比賽的男友墮入愛河,一心視對方為結婚對象。去年八月十四日,男友陪伴珊晴到溫莎大學參加足球賽訓練,回到酒店後,珊晴喝了兩杯酒便感到昏昏欲睡。翌日清晨,她感到下體疼痛,揭開被子發現床單上全是血漬。

男方Fb道歉 卻向校方上訴

事發後,珊晴獨自去醫院檢查,發現陰道撕裂。珊晴未有報警,而是向大學投訴,要求以性侵名義調查男方。一個月後,校方卻回覆稱會以校規作審查。五個月過去,珊晴僅收到兩次校方來電,他們不斷詢問珊晴是否沒有同意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此後便杳無音信。期間男友多次否認有錯,後來才發Facebook訊息向她致歉,說自己不應這樣做。

校方裁定其男友違反校規,因他未經女方同意便發生性行為,處罰如下:寫篇兩千字論文,話題有關於如何尊重他人,清楚表達性行為需得到「同意」的含義。在一七年年底前,男生不能上課,並暫停校隊一切活動。

得知結果後,珊晴無比震驚,男方更一度為此上訴,迫使珊晴要交出更多的醫學報告及友人撰寫的人格證明。珊晴指校方要求她填寫問卷,解答當晚喝了多少酒、平日是否習慣喝酒等問題。校方最後維持原判。

珊晴今年五月將校方告上人權法院,稱自己受到精神創傷。她續稱:「我仍然無法往健身,全身痛、痙攣,傷口流血,精神上簡直是災難。」男方拒絕回應傳媒查詢。校方否認珊晴的指控,珊晴亦同意與校方商討和解,暫時擱置訴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