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向美申請政治庇護

【本報綜合報道】涉嫌賄賂而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內地商人郭文貴,早前傳出續簽美國簽證被拒。近日有海外媒體報道,郭文貴的律師萊格蘭德(Thomas Ragland)確認,郭已正式向美國提出政治庇護申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周四回應指不清楚有關情況。

被拒可上訴 或訴訟逾10年

萊格蘭德指出,一旦進入美國庇護的法律程序,即使是美國總統下令,移民局也不能將申請庇護者遞解出境,並須按美國法律獨立審核申請。就算移民局拒絕了郭的申請,他的庇護案仍會進入移民法庭的法律程序,由獨立法官來判定。過程中,雙方要重新取證,進行審理。

若一審被拒,申請人可在上訴移民法庭上訴。如果再度被拒,他仍可進入聯邦地區法院立案審理,上訴直至最高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如此漫長的訴訟程序往往需時十多年,期間郭受到美國政府的保護,可在美國合法工作,並可有條件地出國。

萊格蘭德又指,即使郭被中國法院定罪,他被遣送回中國的可能性等於零。美國的政治庇護受國際法的規範,尤其是《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的規範。申請庇護者只要能證明若被遣送回國會遭受酷刑,美國便有國際義務保護他,不得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