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新生蘆海清,去年三月慘遭室友滕剛連斬五十多刀殺害,且身首異處,死狀恐怖。被控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滕剛,昨日被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對於被告因被鑑定患有抑鬱症而免死,蘆海清家屬表明難以接受有關判決。
去年三月廿六日晚上,廿一歲的蘆海清疑因在寢室唱歌,與滕剛發生爭執,兩人一度大打出手,隨即被其他同學勸止。翌日晚上,滕剛趁眾人睡覺後,手持菜刀將蘆海清叫到一間自修室後施襲,並將其斬首。滕剛於同月廿八日凌晨被警方抓獲。
而案件的爭議點在於,案發後滕剛的精神病學鑑定結果顯示他患有抑鬱症,被判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極大可能免於死刑。蘆海清家屬對此深感不滿,兩度申請重新鑑定,但都被法院拒絕。
案件宣判後,滕剛表示不上訴,但蘆海清家屬稱難以接受,直指應該判處滕剛死刑並即時執行。至於案件的民事部分,雙方家屬並無異議,蘆海清家屬接受對方家屬的十萬元人民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