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接觸有害物患病 三星遭索償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三星電子一名患上多發性硬化症的三十三歲前工人,兩度要求下級法院鑑定疾病是工傷,惟法院以證據不足而拒絕。最高法院周二裁定原告的疾病是工傷,他現時尋求向三星索償。

最高法院指出,三星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工廠環境資料不能作為否認工傷的證據。而且,原告家族並無類似病史,而且患病年紀較平均年輕,因而裁定他是在為三星工作期間受傷。本年五月七日,已有另外兩名前三星工人獲法院裁定患工傷。

曾任職三星LCD工廠的李姓男子,於○二年至○七年期間任職於三星,負責檢查影像質量,他在○三年出現神經系統紊亂及胸口疼痛等病徵。李男表示,患病與他每天逾十二小時暴露在有害物質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