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在家中自殺身亡的台灣廿六歲女作家林奕含,生前疑遭補習教師陳星(本名陳國星)誘姦。案件經台南地檢署歷時逾百天的偵辦後,周一(21日)以無具體犯罪事證為由,決定不起訴陳星。檢方認為兩人是「兩情相悅」,且發生性行為時雙方已非師生關係。
台南地檢署周二(22日)上午十時舉行結案記者會,指偵辦案件過程中曾三度傳召陳星及相關證人共卅四人次,但因林奕含父母不願提出訴訟,且無法提供林生前的日記及電腦等資料,檢方只能依職權翻查林與陳星的手機通話紀錄、林的就醫記錄及電子郵件等釐清案情。
檢方發現,林是在讀中五下學期才到陳星任教的補習班補習,當時林已年滿十六歲。檢方推斷兩人於○九年六月起開始交往,交往兩個月後發生性行為,此時林已完成補習班課程,雙方已非師生關係。林的閨密被傳喚到庭,也稱林很喜歡陳星,且從未說過遭性侵害。
檢方翻查紀錄,發現林早於○八年十二月便因長期偏頭痛及抑鬱症就醫;翌年十一月,因與陳星的戀情未獲父母認同,林服藥過量被送院,後轉送精神病科接受治療,惟林未曾提及遭到性侵害。綜合各項資料,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台南地檢署認為陳星犯罪事證不足,因此不起訴。
今年初剛出版第一本小說的林奕含,四月廿七日在家中自殺身亡。其父母隨後發聲明,指女兒在小說中所寫女學生遭補習教師誘姦的經歷,其實就是她的親身遭遇。網民其後起底小說中影射的補習老師是陳星。陳星事後發聲明否認誘姦林,指自己是與林結束師生關係後才交往,當被林父母發現後,兩人便分手。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