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南京一名王姓男大學生為追求名牌及享樂,借了八千元(人民幣‧下同)的校園高利貸,未料事後被對方要求連本帶利歸還十萬元。王男在走投無路下,於周日欲尋死,幸好及時被途人發現並報警,未有發生憾事。
王男表示,自己是「手機控」,為了追新款,幾乎每三個月就換一部手機,但每月僅有不足一千元的零用錢。為了滿足欲望及向同學炫耀,王男決定向高利貸借錢買手機。惟八千元的欠債最終變成了十萬元,王男坦言,之前亦曾欠下十六萬元高利貸,要靠家人四出籌錢,如今又再次債台高築,家人已無力再為其還債,所以才會跳河輕生。
警方事後將王男帶返派出所開導,並解釋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更不會認可其超出銀行利率四倍的利息,建議王男向債權人協商還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