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虐打十年 婦逼為情婦煮飯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邯鄲魏縣四十八歲婦人,遭丈夫虐打十多年,滿身瘀腫,曾被迫與情婦同住,為情婦洗衫煮飯。婦人逃回娘家,被夫持刀追上門恐嚇。婦人近日報警求助,但警方以「家庭糾紛」為由拒絕受理,她無奈下向傳媒曝光事件。

警拒受理 向傳媒求助

受虐婦人姓常,一九九二年與程姓男子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一直被對方虐打。其夫於○二年因搶劫被判刑十年,常婦沒有離婚,獨力撫養子女等丈夫出獄。其夫出獄後到天津創業致富,帶情婦回家居住,強迫常婦當「傭人」,動輒用木棍毆打及煙蒂燙常婦。

常婦提出離婚被拒,反被丈夫禁錮虐打。今年五月,常婦趁丈夫及情婦外出,從家中翻牆逃出,獲好心人送回娘家。程男近日上門騷擾,揚言要殺常婦全家。常婦因警方不立案,擔心生命安全。其子女擔心母親安危,痛斥父親不是,希望母親脫離魔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