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五年的內地著名涼茶品牌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包裝之爭」,有最終判決!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周三(16日)對兩企業就包裝權益糾紛上訴兩案,作出公開宣判,指擁有王老吉品牌的廣州醫藥集團(簡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的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周三對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與作為被上訴人的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廣藥集團的侵權糾紛上訴兩案宣判。判決認為,知識產權糾紛常產生於複雜的歷史與現實背景,處理時需要充分考慮和尊重糾紛形成的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因素。是次判次亦是基於此,確認雙方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共同享有包裝裝潢權益。
判決指,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均曾為「王老吉」品牌商譽作積極貢獻,均獲巨大市場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關係終止後,雙方所涉知識產權糾紛不斷、涉訴金額巨大。對此,雙方應以相互諒解、合理避讓的精神,善意履行判決。法院作出判決後,加多寶在網站表示,感謝及熱烈歡迎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與廣藥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案,作出公平公正終審裁決。王老吉則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據悉,王老吉、加多寶在產品包裝與廣告詞太相似,以往曾發生商標之爭、廣告語之爭,並多次鬧上法院。加多寶曾推出金色罐裝,但否認受官司影響而「被迫換裝」。在二○一二年七月,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分別向法院提訴,均主張擁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的包裝裝潢權益,並指對方生產銷售的涼茶商品構成侵權。
法院一審認為,「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享有者應為廣藥集團,判加多寶停止侵權,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合理維權費用廿六萬餘元。加多寶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至昨日有上訴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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