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令巴西總統因刑事罪名受審,需獲國會五百一十三名眾議院議員中,三分二議員的支持。如果有一百七十二名議員反對或棄權,即可讓總統免於或撤銷起訴。眾議院議員在電視直播下投票,部分議員高呼「特默下台」,又指希望巴西能擁有透明選舉,更有支持和反對特默的議員爭執。
最終有二百六十三名議員投反對票,特默毋須停職一百八十日受審。大批民眾得悉結果後非常失望,未知會否引發新一輪暴力流血衝突。於三月至四月巴西「黑心肉」風波爆出時,特默被揭涉嫌收受全球最大牛肉出口商JBS的十五萬美元(約一百一十七萬港元)賄賂。總檢察長指,法院立案審訊在任總統,必須得到國會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