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法院取證 中移動分部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周三發出通告指,日前審理一宗工業意外案件時,向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北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下稱利川移動公司)調查取證,惟該公司唐姓男主管拒絕提供死者的電話通訊紀錄。利川移動公司被法院罰款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唐男被罰款兩萬元。

拒提供死者生前通話紀錄

案情指,一名孫姓男子在噴外牆漆期間,不慎從五樓墮下死亡。死者家屬入稟利川市法院,向李姓僱主提出訴訟。李姓被告及多名目擊者稱,死者墮樓前曾與他人通話,情緒激動。李向法院申請調取死者墮樓前的通話紀錄,以查證死者是否有重大過失。

辦案人員周二赴利川移動公司調查取證,該公司唐姓男主管多次以電訊條例規定及部門不批准為由,拒絕法院調查,不提供死者的通話紀錄。法院周三傳喚唐男,但唐男到庭後仍不認錯,法院因此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