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藥猥褻韓女 台司機判囚11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北的士司機詹侑儒被控今年一月接載三名南韓女遊客時,涉嫌在飲品內落藥,再性侵其中一女。詹男事後承認落藥,但強調只有撫摸沒有性侵。檢方依毒品、強制性交等罪起訴詹男,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周五宣判,認為無法證明詹男性侵,僅認定他下藥猥褻,重判他入獄十一年。案件可上訴。

否認以手指性侵

詹男在網上招攬的士遊生意,吸引赴台的自由行遊客。當日詹男在西門町接載三名南韓女遊客,到金山、野柳、九份等地遊玩,其後驅車到士林夜巿時,詹男將混入安眠藥的飲品給三女飲用。其中一女在夜巿下車逛街,詹男趁其餘兩女昏昏欲睡,駛車到僻靜的通河西街犯案。

詹男自稱患有抑鬱症,藥物是自用,不知放入飲品後會造成昏睡效果。他又指事發時在車上看A片,承認用手猥褻兩女,精液是自慰時不小心沾到受害人的內褲上,但否認以手指性侵。判決書指出,詹男以安眠藥迷暈眾女,再摸她們的胸部和下體,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合議庭認為沒證據顯示詹男將手指插入受害人下體,且陰道未驗出精液反應,故認定詹男僅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