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三天致死 粵推補償金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多次發生劣質疫苗奪命事故,廣東省衞計委近日出台文件,將於明年施行新補償方案,民眾接種政府免費提供的第一類疫苗後七十二小時內死亡,而臨床上未能排除疫苗致死的可能性,政府會先支付三萬元人民幣人道主義救助金。

明年實施 追溯至2005年

意見文件指出,驗屍後若明確死因是因接種疫苗出現異常反應,當局要再作後續補償。接種的若是已購買基礎保險的第二類疫苗(自費疫苗),同樣受上述方案保障。補償金由政府、疫苗企業、代理商共同投保的保險項目支付。

該方案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為期三年。此方案實施後,接種日期在○五年六月一日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發生接種後異常反應的個案,其申請、調查診斷、鑑定等按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