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的士強制裝監控系統 下月一日實施 被指侵私隱

廣州法制辦網站近日刊出《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列明八月一日起,廣州市內二萬多輛的士應安裝錄音設備及監控設備,並實時連接至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監管平台,一旦乘客投訴便有據可查。惟該規定僅要求監控畫面應覆蓋的範圍,未有清楚列明鏡頭的安裝位置,被轟是侵犯乘客私隱。

廣州市交委曾指,過往市內的士並非全部安裝監控及錄音設備,當市民乘搭的士,若要投訴司機拒載或尋找失物時,便因沒有閉路電視,導致沒有足夠證據而無法裁決。當局希望透過新規定來解決有關問題,能以此監控司機有否拒載等違規行為。

無列明鏡頭位置

新規定列明,車內應配置不少於一套錄音設備及三部錄像設備,錄像範圍應該至少覆蓋前排、後排座椅(如車內有防劫網,可存在局部遮擋)、前排副駕駛側車窗及行李箱內區域;安裝錄音、錄像設備不得影響駕駛及乘客安全;錄音、錄像數據須同步,且儲存容量可供錄像儲存不少於七天,並實時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的統一監管平台,以進行遠程查閱及導出。

私隱保障方面,新規定僅要求使用錄音、錄像數據時,應按照相關規定確保資料安全以保障司機及乘客的個人私隱。不過由於近期頻頻爆出有網站直播各個場所的監控畫面,若車內的攝像鏡頭未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恐令乘客在車上的情況一一出現在直播網站上,甚至被人用於其他用途。

市民疑慮未修訂

新規定原意是保障搭的士的市民,不過去年五月廣州市交委就此規定進行公眾諮詢時,草案已引起爭議,被指會侵犯乘客私隱。

惟事隔一年多,正式出台的新規定仍與草案一致,未有新增或修訂市民提出疑慮的部分,令人質疑當局只是「假諮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