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名中年男子去年駕車時追尾,撞死前車的十八歲少女。司機早前已認罪,法官除了判他入獄外,還下令要他隨身帶着死者照片及死者母親的聲明,以時刻謹記他所奪去的生命。
涉案的五十歲男子克蘭(Daniel Crane)是一名貨櫃車司機,去年八月在近亞特蘭大南部的七十號洲際公路上追尾,撞死前面一架SUV上的少女薩默,並且引發七車連環相撞。克蘭於上月二十二日認罪,法官判他兩年刑期,當中入獄六十天,其餘為緩刑。
薩默的母親向法庭表示已經原諒對方,法官深受感動,故在克蘭的緩刑上提出額外條件,就是他必須隨身帶着薩默的照片,還有其母聲明的影印本。薩默的母親在庭上讀出該聲明,她說:「我相信薩默會希望我原諒你,但請你了解原諒與遺忘的差別。我知道如果想在大限之日到來時再看到女兒,必須要原諒。」假若克蘭違反條件,或需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