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判死不足解恨

曾轟動全國的「徐玉玉遭電訊詐騙死亡案」,昨早在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在庭上指,徐玉玉遭騙走其父母供她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近萬元(人民幣‧下同),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要追究七名被告的刑責。各被告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日宣判。徐父早前向內地傳媒透露,判各被告死刑亦不足以解恨。

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七名被告昨出庭受審。首被告陳文輝在庭上承認,去年六月至八月,他們從另案處理的杜天禹處購得山東省高考生資料,在電話上冒充教育局、財政局人員,以發放貧困生助學金為名詐騙多名學生,共騙得逾五十六萬元,其中騙走徐玉玉九千九百元。

原用作學費生活費

詐騙行為與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控辯雙方展開辯論。臨沂市公安局法醫和兩名法醫學專家在庭上指出,徐被詐騙後出現焦慮、情緒壓抑等,死於心源性猝死,其死亡與詐騙之間有因果關係。辯方則認為,不能確定徐之死與詐騙有因果關係,即便是有,徐之死是多因一果,不能將全部責任算在被告身上。

出身貧困家庭的十八歲女生徐玉玉,以優良成績獲南京郵電大學取錄。去年八月二十一日開學前,她被騙去家人給她的學費和生活費九千九百元,她與父親報警後,在回家路上傷心欲絕猝死,事件轟動全國。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