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輿論監督司法 官媒現分歧

【本報綜合報道】于歡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引起極大爭議,到了二審卻獲大幅減刑至監禁五年,這宗殺人案由始至終都爭議聲不斷,連官方媒體的評論文章亦出現罕見「分歧」。有指該案在輿論監督司法之下,判刑結果是「考之於情,依之於法」,但也有提出質疑:「于歡改判,法律向輿論屈服了嗎?」

憂屈服於民意

有官媒社評指出,于歡改判受到輿論的歡迎,但同時掀起了「輿論成功干預司法」的批評聲音。隨互聯網興起,「于歡案」這類爆炸性案件,在網絡掀起極大爭議。這些「聲音」主導輿論風向,令原本不受輿論影響的司法也受干預。

但亦有官媒對輿論抱正面看法,認為于歡案得到重視,輿論發揮很大作用。輿論有力地推動了于歡案的二審改判,讓沉默的聲音被打撈出來。

有網民就指,減刑是司法對輿論的妥協:「判無期不合理,但是五年,感覺也失公正,裏面肯定有對輿論的妥協成分」、「一審判無期,你們說法律不公;二審判五年,你們說輿論綁架法律,鍵盤俠總是對的」、「民意果然在某程度上操控了司法公正」。另有網民認為改判五年合理,能彰顯法律公正,亦起到保護弱小、警示惡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