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刷單吸客 首宗判囚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網購市場蓬勃,部分網店為求以多交易量來吸客,不惜違法聘請他人「刷單」(即虛假交易)。內地首宗「刷單入刑」案前日在浙江杭州餘杭區法院宣判,李姓九十後主腦涉嫌非法經營罪獲刑五年半,連同另一案合共被判囚五年九個月,並罰款九十二萬元(人民幣‧下同)。

虛假交易擾市場秩序

檢方指,李男於一三年二月透過網站及社交平台,建立「刷單炒信(炒作信用)」平台,吸引淘寶賣家成為會員,收取三百至五百元不等的會員費,以及四十元的平台管理維護費。另李亦會藉刷單、代售空包裹等謀利;一年多以來非法獲利逾九十萬元。

阿里巴巴集團於一四年揭發事件,遂向杭州市經偵支隊報案。至去年六月,李男被控涉嫌非法經營罪。法院認為李男以營利為目的,將虛假資訊作有償提供發布,涉擾亂市場秩序且屬情節特別嚴重,遂作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