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賄賂而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的逃美內地商人郭文貴,其掌控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下屬涉騙貸騙匯案昨一審宣判,法院裁定三人罪名成立。其中北京盤古的前副總經理呂濤判囚二年三個月,另兩人緩刑三年,北京盤古則被罰款二億四千五百萬元人民幣,法院並查明三人只是從犯,均受主謀郭文貴指使犯案。另有官媒披露郭文貴控制的其他企業及下屬,涉及貪污、騙貸、毀證等三宗案件而被起訴。
案件昨日在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指經審理查明,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及前副總經理呂濤、前財務經理解洪淋、前財務總監楊英,受郭文貴指使,以虛假的合同、偽造財務報表、偽造印章等欺騙手段騙取銀行貸款,數額巨大,其行為擾亂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所有被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呂濤、解洪淋、楊英是受郭文貴指使才實施騙取貸款犯罪行為,三人是從犯,且均認罪悔罪,而北京盤古已全部歸還涉案貸款,可以從輕處罰。
因此法院判處呂濤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解洪淋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楊英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北京盤古罰金二億四千五百萬元人民幣,所有被告表示不上訴。
此前庭審中披露,三人指證在郭文貴指使下,私刻假印章、用假資料騙購貸款三十二億元(人民幣‧下同),又透過香港的公司騙購外匯一千三百五十萬美元。
另據內地官媒引述司法機關消息,指北京盤古、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系列案,又有三宗案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大連市檢察機關已決定對北京盤古人員涉嫌職務侵佔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提起公訴,河南開封市檢察機關則對郭文貴為實際控制人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及職員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提起公訴。
此外,報道指該系列案中有關犯罪嫌疑人涉嫌強迫交易、行賄、挪用資金、非法拘禁等案件,有關司法機關正在推進中。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