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一名中年漢,去年將自己在卡拉OK店唱歌的影片上載到互聯網,遭卡拉OK機器生產商入稟控告,結果被判侵犯版權。有關裁決近日曝光,有網民認為生產商小題大做;有專家提醒民眾注意,切忌胡亂上載影片到互聯網。
日本媒體周四報道,案情指涉事的四十五歲男子於去年九月,在卡拉OK店唱人氣女子組合「Little Glee Monster」的新歌,並用手機拍成約兩分鐘的影片上載至YouTube網站。店內卡拉OK機器製造商「第一興商」其後要求男子從網站刪除有關影片,但男子未有理會,「第一興商」於是在去年十月向法院入稟。
被告辯稱,上載片段中他只是唱了歌曲的其中一部分,而且認為自己行為並未令原告利益受損。惟東京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判決指,卡拉OK機器的樂曲是基於CD的音源重新獨自創作,因此其版權受到「著作鄰接權」所保護。被告指,當初是為了滿足自我而公開片段,對於敗訴感到困惑及驚訝。
第一興商每年要求約十二萬段卡拉OK影片的上載者從網站刪除影片,但今次是首度入稟。不少愛好唱卡拉OK的人表示機器生產商反應過敏,會對歌曲的受歡迎程度造成影響。當地熟悉版權法的律師稱有關裁決屬聞所未聞,另有專家提議卡拉OK店應在店內張貼告示,提醒客人上載短片可能有被控告的風險。
「著作鄰接權」指「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即廣播組織、錄像製作者等人所享用的權利。在未經著作鄰接權人的許可下侵犯著作鄰接權,被視為侵權行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