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透過官網講解了追逃「天網」行動的分工,由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等八個機構,負責不同的專項行動,如公安部重點捉人,人民銀行重點打擊地下錢莊等;「天網」行動的專項行動亦會根據需要每年調整。
在「天網」行動中,公安部負責進行「獵狐」專項行動,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疑犯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最高檢察院亦會負責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重點抓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疑犯。而人民銀行則與公安部合作打擊轉移贓款專項,針對利用地下錢莊、離岸公司帳戶、非居民帳戶等轉移贓款等。
至於中央組織部則會同公安部,展開「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專項行動」,重點清查處理領導幹部違規辦理和持有證照情況,並對審批、保管環節負有責任人士追責。
文章又指出,「天網」行動中的追逃和追贓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既要把人追回來了,也要把贓追回來」,故此追逃和追贓同步進行。而在追贓方面,主要做法是通過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引渡條約追贓,或者利用贓款贓物所在國犯罪所得追繳法或其他國內法追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