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悉數繳庫房
據台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發還之扣押物如受發還人不明,檢察官公告後一年內仍無人聲請發還時,「即歸屬國庫」。亦即如果陸方持續不願回覆,台方將可把這二億多元贓款上繳庫房。台法務部昨呼籲陸方應盡速協商,定出返贓機制,以便將贓款從速返還大陸受害人。
台灣的高檢署日前要求各地檢署,清查涉及大陸受害人的詐騙案件數目及涉案金額。經查,共有八十一案涉及大陸受害人,查扣犯罪所得及贓款折合共逾二億元新台幣。
其中,以台中地檢署偵破四十一案最多,而查扣贓款金額最多的案件,分別是桃園地檢署、高雄高分檢及台中地檢,三個檢察機關合計查扣逾一億四千多萬元,佔總數逾七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