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正式起訴貪污濫權共18罪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檢察部門周一宣布,正式以貪污罪名起訴前總統朴槿惠,並會把她的案件移交至刑事法院處理。檢察部門指控朴槿惠涉嫌強迫企業出資、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等十八項罪名,成為南韓史上第三位因涉貪接受法庭審判的前總統。若罪名成立,朴槿惠或被判囚四十五年,甚至終身監禁。

收賄四億 脅迫53企業

朴槿惠的多項罪名中最大罪名是受賄,涉嫌與密友崔順實共謀,從三星、樂天及SK集團等大企業,合共收取四百五十七億韓圜賄賂。

檢方認為朴槿惠接受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順利繼承經營權的請託,要求三星分別向崔順實及其外甥女張友珍營運的數間公司出資四百三十三億韓圜,但實際到位資金為約二百九十八億韓圜。另外,朴槿惠還接受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有關獲得免稅店經營許可的請託。檢方對朴槿惠的公訴書所列涉賄額,合計五百九十二億韓圜(約四億港元)。

除受賄嫌疑外,朴槿惠還要求五十三家大企業,向自己與崔順實共同運營的體育財團出資七百七十四億韓圜,涉嫌濫用職權和脅迫罪。現時朴槿惠仍被拘押在扣留中心,預料審訊將在數周內進行,但未知會否在該國下月九日總統大選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