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筍工」暗藏陰招 包三餐即無加班費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招聘廣告中不少看似「筍工」,卻暗藏剝削員工陰招。例如「公司包三頓飯」,實是公司要員工開工到深夜,且無加班費,故包三餐。所謂「彈性工作制」,實際是只規定員工每日的上班時間,但不講何時下班,員工每日工作十三小時成常態。

彈性「下」班 逼做13句鐘

早前應徵一間新成立的互聯網公司的小林向內地傳媒表示,由於受到該公司提供三餐的廣告詞吸引,遂加入該公司。他入職後才知上當了。他每日上午八時上班,每日工作至晚上八、九點下班是常態,另外每周休兩日變成休一日。工作最忙的時候,三餐都在公司吃,連回家時間都不夠,被迫睡在公司梳化,翌日再開工。

另有人上載「招聘黑話」背後的真相,供網民分享。「彈性工作制」原來是指沒有固定下班時間,「加班加到半夜是家常便飯。因為是彈性工作制,故沒有加班費。」招聘寫「能獨立完成任務」,實是指產品的測試、推廣、運營全由一人「一腳踢」,故員工憑一人之力,縱使由朝忙至深夜,亦不能完成工作,被迫翌日繼續工作至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