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貪款 美要求台勿繳公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及兒子陳致中於○四年以賄款在美國購買兩房產,美國司法部沒收並拍賣後,將所得的一百五十萬美元(約一千二百萬港元)去年全數匯返台灣。據報美國司法部罕見提出要求,建議台灣的法務部「切勿將贓款繳入公庫」,而是設置基金,作為反貪、防制洗錢之用。

台媒報道,一○年七月,美國司法部以該兩處房產疑似用貪污賄款購買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兩度請求台法務部司法互助。

依照慣例,美國司法部可向台灣提出分享沒收並拍賣扁家的房產所得,當年特偵組曾向美方請求,以最高分享比例八成歸還台灣。

議設反腐基金

美方基於國際合作,打擊貪污及跨境洗錢默契,贓款全數匯返台灣。美國同時特別請求台方「切勿將這筆贓款繳入公庫」,建議設置反貪腐或防制洗錢教育訓練基金。據報台法務部正規劃該贓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