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前副董貪賄囚16年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中旅集團前副董事長兼前總經理王帥廷涉嫌受賄、貪污一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王帥廷受賄及貪污罪名均成立,共判囚十六年,並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其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贓物,均須上繳國庫及退還相關受害單位。

另外,安徽前副省長楊振超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昨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作一審審理。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判,法庭宣布擇日宣判。而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國家行政學院前副院長何家成的受賄案,昨日則在浙江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何家成因受賄罪被判囚九年,罰款七十萬元,並被追繳贓款贓物,上繳國庫。